首页
>政务公开>服务资讯>政策解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1- 06 16: 31浏览次数:

一、起草目的

  2020年以来,我市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帮助一大批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解决了不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但部分地方在贯彻执行国、省相关意见的过程中仍存在改造重“面子”轻“里子”、政府干群众看、施工组织粗放、社会力量进入困难、可持续机制建立难等一系列问题。为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改造品质和群众满意度,推动实现城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经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我市《进一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政策依据

  《意见》主要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2〕15号)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并借鉴了其他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有益经验。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二十五条,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组织保障共六大章节内容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等内容。

  二是主要任务。主要明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编制专项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内容。

  三是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共五条,主要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基层治理机制、创新项目生成机制、落实改造项目推进机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等内容。

  四是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共六条,主要是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单位出资改造、提升金融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内容。

  五是完善配套政策。共四条,主要是加强示范引领、加快项目审批、完善适用技术标准、建立整合利用机制等内容。

  六是强化组织保障。共四条,主要是压实各县(市、区,含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主体责任、明确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严格督导检查、广泛宣传引导等内容。


  

        解读机构: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王祖宏

  联系电话:0818—2120529

信息来源: 达州市人民政府网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